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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什么要拉响警报(“防空警报试鸣”是什么意思?)

11月9日上午10时整,在首都北京*广场南侧的人民大会堂金水桥广场,防空警报拉响。这是《**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试鸣。
从2015年9月18日起,《**人民防空法》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应当提前五天通知所在地的军事机关。”
今年是《**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20周年,在此期间,北京曾两次组织防空警报试鸣,但都没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今年5月,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那么,为什么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呢?是不是所有人都要“拉响防空警报”?“防空警报”是怎么回事?“空袭”和“空*报”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在我国的历史上,都曾出现过战争?
围绕以上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和市民,希望能以这些问题为线索,带着读者一起走进防空警报背后的故事。


1、防空警报:“听到”不一定是“打到”

在市民中,很多人对防空警报并不陌生。因为每次遇到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都会听到防空警报的声音,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通过信号发出的不同频率,可以起到“鸣警”和“警示”的作用。例如,“预先警报”发出后,人们听到的就是短促、有力的防空警报声;“空*报”发出后,人们听到的则是长时间、间断、连续鸣响的防空警报声。
记者在北京市人防办公室官方网站上看到这样一段文字:“在突发灾害*时和紧急情况下,组织市民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是一项重要内容。防空警报是人民防空重要的信息传递手段。平时可用于防御敌人空袭、减轻灾害损失;战时可用于防护紧急情况下人民的正常生活和减少人员伤亡。”
那么,问题来了:防空警报拉响后,到底是什么声音?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人民*应当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普及防空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因此,每年的9月18日(即今年)是*批准的全国“防灾减灾日”。这一天在首都北京拉响防空警报也是情理之中。
“按照规定,如果有人听到防空警报声了,但并不是说一定要拉响人防警报才能表明人民已经受到了敌人的空袭威胁。实际上,在战争来临之前,我们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预先准备。”李振林介绍说:“如果平时发现有重大险情苗头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就可以组织群众预先疏散;如果发现有敌机等空中威胁时,就可以组织群众开展防护行动;如果发现敌人有空袭迹象或听到空*报时,就可以采取防护措施并做好随时接受任务的准备。”
李振林告诉记者,对防空警报进行试鸣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上世纪80年代初,北京曾进行过两次试鸣防空警报活动。”
第一次是在1989年2月27日晚10时许。李振林回忆说:“当时,我们听到了空袭的声响和警报信号后进行了疏散和防护行动;第二天下午3时许,我们再次拉响了防空警报。”
“当时拉响防空警报的目的就是为了检验防空设施、检测信号、确保人防信息传递畅通。因为在战争爆发前有过这样一次演习。”李振林说:“当时很多单位都进行了紧急疏散行动,这就为我们测试了效果和经验。”
之后的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虽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但依然为北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人防文化财富。
在北京人防系统工作过30年的李振林介绍说:“在《北京市人防建设规划(2016—2035)》中有这样一条规定:‘(2015—2020)期间要逐步提高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能力,加强人口密集区、地下空间、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等防护能力建设’。也就是说,除了需要进行必要的人防工程建设外,还需要加强人口密集区、地下空间、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等重点防护对象建设。”
“从这一条规定就可以看出我们对防空警报进行了很高标准的设计和建设,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人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李振林说:“我们可以说是防空警报事业发展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2、防空警报:“鸣响”也不一定要“拉响”

那么,为什么其他*很少出现类似的情况呢?防空警报又是如何发出的呢?
记者了解到,防空警报信号控制设备(如警报器、电源、音响信号源)发出,由鸣放人听音辨位。那么,为什么各国都不愿意设置防空警报呢?
“首先,我国的人口密度比发达*低很多,因此我们无法承受这么大的噪音*染。”*人民大学国防与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陈杰告诉记者,同时在城市中设置防空警报器,其成本也是非常高的。“以美国为例,一个警报器一年的采购费用就在1亿美元以上。”
其次,我国目前实施的是“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平时由*民防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制度。“平时民防管理部门是没有资格设置防空警报器的,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陈杰说,目前我国尚未实施《人民防空法》中关于防空警报器设置、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条款。
事实上,我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空*报”。记者查询到一份资料显示,早在清朝末年(1897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期间,清*就曾在天津、塘沽和山海关等地进行过三次试鸣防空警报。当时使用了固定和机动两种防空警报方式。
第一次试鸣是在1909年11月15日(光绪三十年九月初二日);第二次试鸣是在1911年10月10日(宣统三年九月初一日)。不过这两次试鸣均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事实上,民众并不是一定要听防空警报才知道这个日子(试鸣日)是什么时候。”陈杰说。“市民有了解到这个信息的途径,也有听广播的途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防空警报试鸣’是一个公共知识普及教育的过程。”
陈杰表示,每年“9·18”期间北京都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但从未采取过强制措施。“即使是在和平年代,大家也没有义务去了解什么是防空警报吧?”陈杰说,如果实在想知道“9·18”期间的具体情况,市民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相关信息。但如果想要了解全国各地“9·18”期间的相关情况的话,就需要通过媒体了。“所以说防空警报试鸣不是为了‘拉响’警报,而是让大家了解这个知识。”

3、防空警报: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拉响”

“防空警报”,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警报试鸣”。而实际上,在北京,平时不需要“拉响”防空警报。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平时人们听到的防空警报都是拉响的。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事实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平时并不会专门组织“拉响”防空警报。但一旦战争来临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上级主管部门就会统一组织“拉响”防空警报。
也就是说,并非每一个人都需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拉响”防空警报。比如地震、海啸、火灾等自然灾害来临时,以及出现*袭击*时,可以通过预先警报来确定危险的程度和范围。“一般情况下,市民在家里听到的防空警报声音应该和平时听到的差不多。但如果这个时候正好家里有人生病、受伤等,还是建议大家到医院去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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