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是什么意思(公费师范生的优惠政策)
公费师范生是*为了鼓励优秀的学生报考师范专业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是指录取后,可享受免交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的一种类型。
*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专业,为定向培养师范生提供了优惠政策,师范生可以享受*所规定的公费政策,即在毕业后有资格选择直接到定向地区任教。但是,公费师范生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要签订协议才行。按照规定,毕业后要到定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至少六年以上。也就是说你毕业后不能离开定向地区。
公费师范生需要有农村户口才行,而且要求是本一批。本科和专科的录取分数线也是不一样的,本科都比专科高40~50分左右。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好处:
一是学习成绩优异;
二是家庭经济困难;
三是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四是毕业后愿意到农村从事教育工作。
选择了公费师范生意味着你今后不能随便换专业和地区任教。
(一)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
2、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但须经定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3、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定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本市县之间(含市内)、市内各乡镇之间的中小学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中小学任教。在农村学校从教满6年的,经定向就业所在地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批准,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6、公费师范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需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并返还生活费补助,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制定。
8、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享受*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符合*助学*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各类助学*贴息及奖助学金资助。
9、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年限为6年以上。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落实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的*和岗位。
10、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定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按有关规定在城区学校任教;经定向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事教学管理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以上的,可在城区学校或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鼓励公费师范生到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中小学任教。教育部将建立公费师范生定期服务制度。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调整服务地域和岗位。
*鼓励非师范院校优秀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任教。
(二)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比例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根据学校收费标准及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补助。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公费师范生签约情况,对公费师范生实行事业*管理。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其中在*限额内的岗位,原则上只能聘用为非事业*人员。
(五)公费师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并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各地要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合理确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并提前公布。认定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符合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师范生可在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下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各地要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为公费师范生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三)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在职培养公费师范生时,要结合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实施公费教育的县级人民*要采取措施,支持公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并纳入当地教育系统人员统一管理。
省级*要落实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安排,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有义务按照规定取得所报考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4、定向培养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所在学校同意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校的师范类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5、经定向就业的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跨一级学科报考研究生,享受*规定的加分政策;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6年)。毕业时不能按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6、已享受公费教育的学生不再享受公费教育师范生的相关待遇。已就业的公费师范生要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由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扣减其当年或跨年的免费教育费用,如未扣减完毕,须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7、实施公费师范专业相关高校要加强对公费师范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四)公费师范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并承诺在校学习不考研
公费师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签订协议的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构*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履约任教年限延长至相应要求。
1.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2.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
3.未按协议到定向地区服务6年以上的公费师范生,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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