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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范围、职能和设置)

一、管辖范围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深圳市人民*所属的直属机构,行使在深圳市行政区域(不包括机场、港口等特殊区域)内的对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授权。具体来讲,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商标、专利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管理、监督等工作。

二、职能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组织实施地方市场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加强制;二、指导、监督、协调与推动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备案管理等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有效实施;三、执行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登记、审查、纠纷处理等职责;四、组织实施商品检验检测、标识标准化等技术监督、公共服务职责;五、协助*有关部门执行市场经济及流通领域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的行政职责;六、开展反垄断、反价格垄断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七、其他由市*委托或交办的任务。

三、设置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辖局本部、分局和所属机构。局本部负责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全面工作,下设市场监督、经济管理、法律顾问、财务等处,分局主要负责各行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此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还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商标局、专利局、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机构,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服务。

四、改革创新

近年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实现全部业务和服务线上办理,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处理相关事务。同时,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互联网+信用行政”的创新实践,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五、重点工作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的工作重点将着力于:一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四是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深化“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改革。

六、机构调整

2019年初,深圳市出台简政放权新措施,决定将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基层,实行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环节的措施,以便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随之进行机构调整,将原来的经济管理处和综合处合并成市场监督处,把审批权下放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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