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吉日

2016年7月7日(职业教育改革方案)

【导读】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据统计,2016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874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大学生就业问题将会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和高校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今天,*教育在线将为大家带来最新《*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解读,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方案》对职业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有何影响!


一、改革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选拔水平。改革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普通高中实行普职比例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大类实行分类招生。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向学生提供以实践为导向的多种形式学习机会,逐步提高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规模。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鼓励学生在学习期间到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并获得相应经历和学分。
深化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开展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试点,探索建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研究制订并加快发展现代学徒制度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制度。
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和办学条件设立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并积极参与*资历框架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制度规定、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职工素质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方案》提出,推动行业企业发挥独特优势参与办学育人,鼓励行业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推动一批有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
支持大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
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学校参与实施职业教育项目。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探索*特色学徒制,推动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开发课程及教材、开展教学活动、考核评价等。
《方案》明确提出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职业院校要在不降低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专业,积极参与协同创新。落实学校在职称评聘中的主体地位,破除“四唯”倾向,突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评价,强化对学生技术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对接关系,按照需求确定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向。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
允许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向学生发放一定比例的奖学金。职业院校学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报考医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哲学等相关专业可适当放宽分数要求。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和就业方面享有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的优惠政策。
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资格;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初级资格、高级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打破唯学历、唯论文的做法。

四、推进“双证书”制度

《方案》指出,要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双证书”)制度,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宽就业创业本领。
解读:所谓“双证书”制度,是指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能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现“一证在手,就业无忧”。
具体来看,《方案》要求:
1.提高学历证书水平。要加强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统筹衔接,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文凭的同时,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式获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各地要把试点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试点院校要落实好试点方案,认真做好试点任务;考试评价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标准和办法;参与的培训评价组织要严格规范管理。
3.完善技能鉴定体系。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并负责鉴定;有关部门依法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健全专业设置备案和调整机制,动态更新专业教学标准、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成果,并及时在职业院校中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用人单位依法参与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
4.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资历框架和职业标准、*资历框架信息化管理平台、培训包管理服务平台等,加快构建*资历框架实施运行的支撑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政策衔接,形成合力。
2.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把职业教育投入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成本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

本文链接:http://xingzuo.aitcweb.com/9127295.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