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庆假期调休(国庆节、中秋节旅游安全管理通知)
近日,*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称,今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其中:
《通知》强调,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涉及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严格执行重大*和突发*信息报告制度、社会舆情信息报送和回应制度,对重大舆情和突发*要迅速反映、科学研判、有效应对。
一、加强旅游安全监管,确保旅游安全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把确保旅游安全作为节日期间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涉旅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作规程。要充分发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强化涉旅企业的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旅游包车、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安全。
(二)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重点景区、重点设施以及重要节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抓好景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做到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妥善处置。要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点和规律,加大对交通秩序管理和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和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要做好旅游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突发*等信息特别是重大旅游活动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旅*程和出行方式。要充分发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完善线上线下联动处置机制,实现对各类涉旅违法行为的即时发现、快速处置。要加强对网络平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管。
(四)加强假日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要及时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涉旅舆情信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欺客宰客等行为。要加大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丰富假日市场供给,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一)丰富商品供给。各地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增加节日市场供应,鼓励大型超市、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积极开展节日促销活动。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扩大餐饮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积极丰富“夜经济”业态和形式。
(二)创新商业模式。各地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积极培育消费热点,进一步丰富线上线下消费供给。针对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开展定向消费帮扶活动,引导相关企业加大对贫困地区商品和服务供给力度,鼓励各地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农村电商平台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保障物资供应。各地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分析和应急管理,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制度和应急预案,全力保障粮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猪肉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情况跟踪分析,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鼓励流通企业加大粮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力度。
(四)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引导督促市场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合理定价、明码标价,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三、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完善措施、强化监管,保障假日期间游客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旅游秩序。各地要在主要交通枢纽、主要景区设置咨询服务点,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景区开放、限流等措施。要落实好A级旅游景区门票预约制度,鼓励实施分时段游览预约。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保障游客安全。要重点抓好旅游饭店、温泉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严格执行组团责任制度和游客行为规范。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重点督促指导旅行社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省级文化和旅*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内景区景点和文化场所提前制定假日期间旅游安全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市、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地区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等重点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应急预案,完善必要的设施设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交通、消防、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假日期间各项旅游服务保障工作;要将景区景点游客承载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及时采取限流、分流和临时关闭等措施;要严格执行《旅行社有序组织和接待游客的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等6个部门令第1号)和《公共文化场所开放*防控技术指南》(文旅公通字〔2019〕24号)等文件要求。要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对容易出现拥堵的重点景区、热门线路和自驾出游热点地区提前研判预警。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景区景点路况信息、交通管制措施和安全提示信息等。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相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评估。对因管理不善引起的恶*件,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各地要密切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组织投放*储备。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服务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肉菜蛋奶等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地要落实好重要商品价格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等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各地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及时*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应急值守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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