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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轻伤二级(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

在日常生活中,轻伤二级是属于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生活有重大影响。而在现实生活中,轻伤二级的伤情一般是指“头部损伤”,也就是头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那么关于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呢?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对“轻伤”的定义为:“身体各部位遭受单纯暴力作用致伤后,立即出现生命体征不稳、意识障碍或昏迷等重度损伤或不可逆的*亡。”
可见,轻伤二级的伤情属于“重伤”。伤害等级为重伤的标准为:人体器官功能严重减退、造成终身残疾。致人轻伤就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构成了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如何量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没有造成重伤或*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意:“本法另有规定”不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两种情形: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行为人在案发后能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规定了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和*作流程:
(1)致人身体各部位外伤,未见明显内伤;
(2)全身皮肤出现紫斑、青紫、肿胀等;
(3)颅脑损伤造成脑功能障碍;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但是没有造成重伤或*亡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4、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但是没有造成重伤或*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6、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
上述内容就是“轻伤二级”的具体内容。如果想要更详细的了解到关于“轻伤二级”的内容,建议大家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咨询专业人员。
当然除了以上所说的内容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影响到“轻伤二级”的量刑。例如当事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等行为。如果当事人不存在上述行为或没有任何积极主动的行为,则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结果。

4、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5、具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民事赔偿部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法受理。因诉讼标的为财产利益而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因原告人起诉超过一年期限而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因此只要符合民事诉讼规定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有赔偿意愿的当事人或者单位不符合上述民事起诉条件的,可以要求*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进行刑事立案审查(也就是公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提起公诉。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罚:

(1)初次犯罪;
(2)过失犯罪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4)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
(5)犯罪后坦白交代罪行的;
(6)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的。对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其中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故意伤害案件,不管被害人是否谅解,都应当依法惩处。

6、本律师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罪的案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能仅看造成了轻伤二级这一结果,还要看造成轻伤二级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那么双方都有过错,*一般会从轻处罚。如果是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导致轻伤二级的话,那就属于情节较轻的犯罪了。

7、本律师办理过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其中涉及到一方当事人受伤二级的情形。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殴打,其伤情为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是指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构成轻伤二级的伤情为:(1)颅脑、脊髓及其他重要神经损伤;(2)较重的开放性、感染性休克;(3)中度以上功能障碍;(4)其他严重的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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