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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时间(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计划)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已经开始。在这里,大庆日报向社会各界征集“你最关心的高考新闻”,邀请大家一起为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建言献策,为考生加油鼓劲。
关注理由:关注原因:今年是新*成立70周年,也是*的十八大后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第一年。今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为17.7万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万人,增幅为11%。其中,普通文理科报名人数达17.3万人,比去年增加1.2万人;艺术类报名人数达2.5万人,比去年增加4000多人。
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高考改革方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3”考试科目模式。我省“3+3”科目模式分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科目(不含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课程。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等4门学科;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自身兴趣爱好自主选择。


一、报名

高考报名分为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先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然后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确认。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户籍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报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人员等均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组织报名。对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报名时要使用我省普通高考网上填报信息系统,不得采用网上填报或网上打印的方式。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集中审核期间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前,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公示;在成绩公布后,再对已录取考生进行复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共同负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1999〕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15号)要求,对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及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准确认定考生资格。
考生须按要求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于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非我省户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地*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三、考生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月9日至13日。(二)网上确认要求:考生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上传本人图像信息和身份信息,上传完毕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即完成网上确认。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需及时向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反映。考生不按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上传或错传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后考生应打印《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持此表到报考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3月9日-14日。
3月9日-10日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工作人员负责。
3月13日,各县(市、区)招办将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的电子数据以“报到证”形式直接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
2.报名确认地点:设在县(市、区)招办。各县(市、区)招办分县(市、区)设置报名点,各报名点要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或未在指定报名点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11月25日—26日,每天9:00—11:30;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如需在报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生应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和电子相片等负责,并按要求妥善保管证明材料原件。考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应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经所在中学或报名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入学就读的,取消其学籍;已经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的,取消其高考资格。
(四)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电子相片进行审查。

六、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根据*防控形势,认真制定高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疫和考试安全应急机制,加强高考期间*防控工作。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当地*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防疫知识学习,充分做好考试期间*防控措施;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
(二)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市(行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各市(行署)招生考试机构要成立相应的高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高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市(行署)、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落实。

七、考试成绩及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

考试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6月28日,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日程安排,于6月28日至7月1日向社会公布高考成绩及录取分数线。考生可于6月28日起通过本人的“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高考成绩。
录取工作安排:考生填报志愿时,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的录取工作分别于6月28日至7月5日、6月29日至7月10日和7月11日至8月20日进行。考生可于6月28日至7月5日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应的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方式: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科目,在网上填报志愿,具体要求详见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发布的有关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发布的有关信息,特别是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凡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无法投档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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