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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春节休市安排(春节期间证券交易所安排)

尊敬的投资者:为维护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至2月3日)正常交易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a股春节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春节休市时间安排:
经*结算及全国各地证券交易结算机构商定,现将2021年春节休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不进行盘后交易;
(二)2月4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一)为周末休市;
三、关于2021年春节休市的有关业务安排由各证券*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应认真阅读*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休市期间业务办理的要求,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如因未及时阅读有关安排而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请您按照*结算有关规定,提前做好清算交收安排,确保资金安全。

(一)请您于2021年2月4日前向开户证券*或营业部申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中的资金。
(二)您应当将资金交收账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作为重点,保证资金和证券交收正常进行,避免因清算交收中断而产生的损失。您可通过下列途径提前做好清算交收准备:
1.*结算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办理清算交收的,需您持有效证件在营业网点办理;
2.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有限*集中办理清算交收的,可通过其提供的网上清算平台、柜台业务系统等进行清算交收。
(三)请您妥善安排交易及资金交收,确保资金和证券交收正常进行。如您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清算交收的,可能会被收取违约金或产生额外费用;因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交收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四)如您有需要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可通过*结算网站、各证券**等官方渠道进行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五)如您需要进行跨境资金交收业务,可通过相关指定结算银行办理跨境资金清算。

二、请您通过*方式,向您的证券*提交交易委托申请,并在下单前仔细核对证券账户信息。

我*将视情况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开户、限制交易等措施,敬请谅解。
一、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风险等级与投资者分类相结合的风险管理制度。投资者在进行基金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产品风险揭示书》《基金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告知书》等风险揭示材料,充分认识投资基金的风险。
二、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相应的基金产品风险,理性参与基金交易。普通投资者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时,应审慎选择具备较强产品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销售机构或代销机构,不要盲目听信销售机构的片面宣传和承诺。对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向我*投诉或举报。
三、请您在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三、请您在证券账户激活前,务必通过*方式向您的证券*发送激活申请。

1、为保证您能及时办理开户、变更手续,请您通过券商*、 APP或电话联系各证券*客服热线进行预约。
2、由于春节假期延长,对于未到期的港股通股票和基金,如果您账户中已经有对应股票,可以申请提前到交易日进行卖出;如果您账户中没有对应的股票,则可以通过对应基金在交易日进行申购。
3、若因节假日延长等原因无法在预约时间至证券*办理业务,请您通过电话联系证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办理业务,请您务必保证证券账户中的资金和股票都已经存在。若因资金或股票账户冻结等原因影响正常交易的,我司将为您提供现金或垫资的解决方案。请确保您已预留充足的资金以满足业务需要。

四、请您务必在证券*接受交易委托后再下单*作。

二、2021年1月31日(星期一)至2月3日(星期二),不办理上市*股份质押登记及解除质押业务。
三、请您及时关注最新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各证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春节休市期间,全国各地证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做好技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并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客户在休市期间如有交易需求,请与各证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业务的,可拨打各证券*客服热线。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五、因休市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请您留意*官方网站、*平台等渠道的公告及提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证券*联系。
特此通知。

五、请您务必使用*提供的交易软件进行股票交易,并请您认真阅读*结算关于交易方式调整的公告以及证券*关于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的相关说明。

投资者因使用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您对上述安排有异议,请在休市结束后及时与各证券*联系,提出申诉。
六、有关春节休市安排如遇*法定假日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您及时关注各证券*发布的信息。
七、因休市发生行情异常波动的,各证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客户。请您注意接听电话和短信的提示。对于市场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各证券*将按照*证监会、全国各地证券交易结算机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处理。
八、我*将通过客户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您提供春节假期期间的咨询服务,并提醒您做好交易风险防范工作。

六、请您务必通过*提供的账户进行股票委托、资金账户*作,并认真阅读*结算关于交易方式调整的公告以及证券*关于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的相关说明。

七、春节休市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八、由于休市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含创业板)、上海证券交易所(含科创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交易日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0:30-11:30和13:00-15:00。
九、春节休市期间,相关市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严重异常波动时,各证券*应根据*结算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春节假期休市期间,若投资者因非系统原因或其他原因未能正常交易而产生的交易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一、上述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各证券*的通知为准。

七、请您务必使用*提供的交易软件进行股票委托,并认真阅读*结算关于交易方式调整的公告以及证券*关于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的相关说明。

请您通过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微博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并妥善处理有关交易的各项业务办理,确保您的投资安全。
七、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至2月3日),本所和各证券*可能会对部分业务实施限制。如您确有需要,请提前安排交易及资金交收事宜,并于假期结束后到营业部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疑问,请拨打各证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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