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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研究生成绩查询(2020年江苏考试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方法)

江苏地区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在2月末-3月初,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若届时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请不要着急,请大家耐心等待。
1、使用网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考生须凭姓名、身份证号和证件号码登录,忘记密码或遗忘网报密码的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号和证件号码在研招网上进行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如考生还需使用原有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则需要重新进行研究生报名手续。)
2、在此之前,请不要修改准考证号,如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新的准考证号进行报名。
3、请考生仔细核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通知书》上的信息,如有错误及时联系报考所在招生单位处理。
4、如果成绩查询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系统提示不合格,请根据查询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作,待查询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登录查询。


1、查看准考证是否有漏评及登分情况

1)如考生准考证信息无误,但在考试期间被其他考生的准考证所误,但考试期间无人为其改分,可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由报考单位统一查分;
2)如考生准考证信息无误,且在考试期间有人为其改分,这种情况必须要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报考单位提出查分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在查询成绩的时候遇到无法登录或者查分页面打不开等情况,说明可能是考生本人忘记了准考证号输入有误,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到报考单位进行查询或者直接拨打报考单位的研招办电话咨询;
3)如果考生准考证信息无误且也没有本人签名,但是考生签名却是“某某”考生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该考生的信息被改错或者录入有误,这种情况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并更正;二是该考生的信息在考试过程中被其他人修改(例如在统计分数的时候改成了“张三”)。如果是这种情况,考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4)如果考生准考证信息无误且也没有本人签名,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报考单位研招办申请查分。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毕竟这样做会涉及到考务费等问题。考生可以向报考单位研招办提出查分申请后再进行查询;
5)如果考生准考证信息无误且本人签名也是“某某”那么有可能是该生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打了分或者抄了别人的卷子。这种情况只能向报考单位研招办申请查分。但是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下,考生一定要记得申请查分。
6)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的话考生就只能耐心等待成绩公布了。如果有其他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向报考单位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复核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26日至3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向报考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单位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核,结果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也可在3月2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为最大程度保障考生权益,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成绩复核:
1、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
2、已参加过业务课一或业务课二考试且成绩为零的;
3、已参加过统考、联考等其他招生单位组织的研究生考试的;
4、申请复核科目涉及多题的;
5、复核成绩有明显错误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复查:
1)阅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宽严把握不准,或因评分标准过宽影响考生公平感者;
2)试题漏判、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者;
3)评卷宽严有其他特殊情况者。
其他情况不予复查:对考生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参加过统考、联考等其他招生单位组织的研究生考试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考生。初试科目代码以“5”或“0”开头的专业不接受复核申请。因评卷教师对同一试卷不同位答题卡的位置填涂有差异等原因,致使同一试卷成绩不同位的,按比例进行核分。对考生个人成绩有异议等情况,不在本公告公布范围内。
*复试分数线未出之前,研招网将不接受调剂申请,如果考生已经进入*复试分数线阶段,请耐心等待研招网公布复试分数线。若研招网公布复试分数线后再无其他调剂信息发布,考生可根据研招网公布录取结果进行相应准备,如报考院校通知等。
研究生成绩复查程序:考生须按本人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时,除复核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外,不再检查答卷内容是否重复、是否漏阅、加错分、成绩合计错误及其他问题。

3、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11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要求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或因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被招生单位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的考生,如需退费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与报考单位联系,逾期不再受理。同时,不得参加复试。
4、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查,程序如下:
(1)申请复查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向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评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有疑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经招生单位审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准予考试。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月内向报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3)已确认报考信息但未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向招生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因试卷评阅错误等原因造成同一张试卷成绩有变动的考生,不能进行复查或复核不通过。

4、复核方法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0日至27日)向报考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由报考单位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为确保成绩复核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在复核申请单中必须准确填写*,若因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特别提醒:如在成绩复核过程中,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办理成绩复核业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成绩复核只能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2、请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3、因需要对试卷进行密封处理,请勿携带或随身携带物品进入考场;
4、复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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