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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资格网(2019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表)

一、考试内容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形式及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四、考试地点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区笔试报名时间统一为10月28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7日,报名时请认真阅读以下规定:
1.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必须在60天内上传。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系统提示功能重置。密码重置后,方可进行新密码设置,新密码由考生本人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自行设定。
3.为避免影响面试报名及后续认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报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准确或填报信息有误而影响考试或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各地区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将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考生可通过网报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1.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单科成绩2年内有效。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答复和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复核范围为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答题卡填涂是否正确;是否有漏评分数计算过程中是否有漏计分;分数统计是否有误。

2.审核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按照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确认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各认定机构审核时间及地点将于报名开始后通过网报系统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对于需要现场审核的情况,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或参加了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但未取得单科及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未参加笔试科目”类别进行报考。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照片进行审核比对,不通过的将被报名系统自动驳回,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时将对考生注册信息进行核对,请考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照片。对因信息填报不实、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认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作为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高校在校生社会考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申请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为申请幼儿园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4.网上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考生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照片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审核。
(2)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报考要求、承诺书,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前被拒绝的,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确认时,考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学籍查询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免试笔试的考生还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号)规定的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现场确认

(1)参加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需提前查询本人所在考区是否已开通网上确认,如不能进行网上确认的,应到现场进行确认。各考区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要求等详见各考区公告。
(2)参加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日,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时注意查询。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证明材料)、普通话证书原件等。
(4)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具备相应学历。

6.其他事项

考生未按要求参加或未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考生如有违规或其他问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1个月内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诉。
(三)各地区面试时间安排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厅和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公告。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0311-8595757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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