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高速公路上如何避免追尾?)
1月9日凌晨3时许,G15沈海高速由东向西方向的南浦大桥上,发生一起货车侧翻事故。记者从高速交警获悉,事故发生在1月7日23时左右,事故造成南浦大桥桥面发生大面积拥堵。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据民警介绍,事故现场位于南浦大桥南引桥一侧的桥面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侧翻在路面上,导致另一侧的车辆拥堵通行。因事发时天黑光线较暗,警方只能从车辆后方进行事故勘查。经勘查发现,该起事故中有三辆车车头受损严重且均为轿车,小车受撞击后发生侧翻。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时务必集中注意力,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一、保持好心态
开车时,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心态,这是避免意外的关键。开车时情绪激动,或者出现急躁、疲劳驾驶、*作失误等情况,都会影响到行车安全。如果有急事,可以先从左侧车道通行。遇到堵车时,也可以走应急车道,切勿占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如果前方车辆停车等候或缓慢行驶,切忌在快车道上随意穿插或急加速超车,严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请务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点(不要坐在车内);车辆无法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二、控制好车速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保持安全的车速。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刹车、停车等,要及时降低车速,不要为了避让而猛打方向和紧急制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也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和超车,以免发生追尾事故。车辆在行驶途中,要时刻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如果发现交通标志、标线与实际情况不符时,不要随意变更车道行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另外,还要注意不要超速行驶。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城市快速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其他道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者到服务区处理。
三、保持车距
高速行车时,前后车距应保持在100米以上。跟车太近,很容易被后车追尾。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后车如果不减速,很容易造成连环追尾。
一般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后车不能跟得太近,尤其是大型车辆更应该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因为大型车辆的制动距离比小车要长得多,如果跟车太近的话,一旦前车急刹车,就有可能造成追尾。
1、尽量避免跟大货车走同一条高速
2、进入匝道后注意观察
3、变道时提前打转向灯
4、变道时先观察后方是否有车
5、跟车时要看后视镜,注意后车距离
6、高速上的车是不会给你让的(除非是紧急情况)
7、如遇雨雪雾天气,应及时打开雾灯和近光灯。如果是夜间行驶,同时打开近光灯和示廓灯。
四、切忌随意变更车道
随意变更车道,有可能被后方来车撞上,也有可能被对面来车撞上,甚至造成连环相撞。
正确的做法是: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始终保持车辆的安全速度,不要轻易变道、超车或刹车,否则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当遇到前车紧急制动或追尾时,应立即将方向盘向后打,使车身与路面保持垂直状态,利用车轮与地面的反作用力使车停下来。同时,为了防止追尾事故发生造成更大损失或对他人造成伤害,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突然减速、停车或者突然掉头、转弯,应迅速观察前方情况并减速、鸣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如果前车停车或减速了但是并没有突然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行驶的话,这时就要保持冷静了,切不可加速超车或急刹车、转弯等动作。
五、正确使用灯光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3.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4.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和近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5.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和近光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六、注意观察周边车辆
当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应保持警惕,时刻注意观察路面上的交通标志和地面标线,以便能及时做出反应,避免因*作不当造成车辆失控。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时,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同时,行车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点,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二是一旦车辆发生爆胎等紧急情况时不要急打方向盘、制动等动作。要紧握方向盘,采取点刹的方式让车缓慢减速停下。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需要停车时,驾驶人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打开双闪灯警示车辆后方行人及车辆,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点。
七、遇交通事故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是指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车要尽量靠边停好,特别是夜间和高速公路突发事故时,可以减少对后方来车的影响。
“人撤离”是指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车上人员一定要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不要留在车道上或应急车道内,避免造成二次事故。
“即报警”是指发现自己已错过出口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处设置警告标志。车辆能够移动的,应尽快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就近出口下高速或进入服务区,再报警;不能移动的,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
2018年1月7日上午9时许,在G15沈海高速温州往上海方向1653 KM (泰顺服务区)处发生一起大货车侧翻事故。接到报警后,温州高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过近2个小时的救援处置和交通疏导,道路逐渐恢复通行。
据了解,事故中一辆黑色大货车侧翻在应急车道上,另外两辆小车受损严重。“当时天气比较寒冷,车辆发生侧翻后造成后方来车拥堵和事故车辆排队等候的情况。”温州高速交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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